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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因應COVID-19病毒及流感病毒變異,請符合資格的朋友可至全國各鄉鎮市區衛生所、合約院所接種,不受戶籍限制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9-01 14:54

    (一)第一階段(本年10月1日起):開放對象

    65歲以上長者、55-64歲原住民、孕婦、醫護防疫人員、幼兒園托育人員、6個月以上嬰幼兒…等對象。

    (二)第二階段(本年11月1日起):開放對象

    50-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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