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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如何辦理博愛卡暨博愛陪伴卡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1-16 10:00 承辦課室:社會課

    一、申辦對象:
    (一)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得辦理高雄捷運優惠記名博愛卡(以下簡稱博愛卡)一張。
    (二)辦理博愛卡者,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」欄內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,得辦理博愛陪伴卡一張。

    二、服務內容:
    (一)補助初次申辦高雄捷運優惠記名卡製卡費用。
    (二)身心障礙者持博愛卡搭乘高雄捷運享有半價優惠。
    (三)身心障礙者持博愛卡搭乘本市公車、船共計100段次免費。
    (四)補助搭乘無障礙計程車100元以下補貼36元(扣2段次),101元至200元,補貼54元(扣3段次),201元以上補貼72元(扣4段次),與前項補助本市公車、船每月併計共100段次。
    (五)身心障礙者之必要陪伴者1人持博陪卡緊隨博愛卡後使用,得享有搭乘捷運半價及市營公車船、民營客運市區路段半價優惠,單獨使用博愛陪伴卡者仍以全票計價。

    三、應備表件:
    (一)身份證(無身分證者可附戶口名簿)正本(查驗後歸還)。
    (二)身心障礙證明正本(查驗後歸還)。
    (三)照片1張。
    (四)印章。

    四、辦理單位:
    可在各區公所(社會課或社經課)、高雄捷運各捷運站服務台或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1樓申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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