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檔案應用?
答:
檔案應用是指民眾可向各機關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。機關須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,包括檔案應用申請、申 請審核及回覆、準備檔案、提供檔案及還卷事項。
什麼是國家檔案?什麼是機關檔案?
答:
國家檔案指具有永久保存價值,而移歸中央主管機關管理與保存之檔案。機關檔案指由各機關自行管理與保存之檔案。
如何查詢國家檔案及各機關檔案之目錄?
答:
國家檔案可至檔案管理局首頁點「國家檔案資訊網」進行查詢。
各機關檔案目錄可至「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」進行查詢。
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相關資訊
地址: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(北棟)9樓;總機:(02)8995-3700 傳真(02)8995-6469
申請應用本所檔案的方式有那些?
答:
可至本所網站檔案應用專區下載「檔案應用申請書」,或親至本所樓索取「檔案應用申請書」,填妥後親自送件或郵寄本所。
本所檔案應用服務電話、地址及檔案調閱區位置?
答:
服務電話:(07)6361475轉18。
地址: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
檔案應用專區及調閱區位置:本所1樓大廳。
本所檔案開放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時間?
答: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,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開放
申請檔案應用應備妥那些證明文件?
答:
申請人為個人,應出示核准通知書、身分證明文件,由承辦人員陪同閱覽資料、卷宗。
申請人如係法人、團體、事務所或營業所,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負責人、代表人或管理人之證明文件。
委託代理人申請,應另提出委託書。
本所得拒絕提供申請應用之情形有那些?
答:依檔案法第18條,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各機關得拒絕申請應用:
(一)有關國家機密者。
(二)有關犯罪資料者。
(三)有關工商秘密者。
(四)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。
(五)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。
(六)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。
(七)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。
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是否需要費用?
答:
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訂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,閱覽、抄錄機關檔案,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;不足2小時,以2小時計算。
複製影印B4(含)尺寸以下每張2元、A3尺寸每張3元。
複製檔案,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,其郵遞費以實支數額計算。